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制定和清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4/03/12   作者: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指导研究生进行课程学习、开展研究工作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进行毕业及授予学位审查的依据。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两部分。研究生入学后,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指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课程学习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一般在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论文研究计划包括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安排、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完成期限等,一般在第二学期初制定并提交。

研究生入学后,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2023年入学的研究生依据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能选课。

2.2023年入学的研究生依据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制定论文研究计划。论文研究计划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开题。

二、其他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清查

1.2022级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根据学习进展情况,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课程学习计划变更。课程学习计划变更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选课。

2.2022级及以前的研究生,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补充完成论文研究计划制定,才能进行下一培养环节。如未完成开题的,补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才能进行开题;未完成中期考核的,补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才能进行中期考核。

三、其他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须在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报培养办审核。

2.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并审核通过,将个人培养计划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后提交学院存业务档案。

3.培养计划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改,但需经学院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研究生于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30日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审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618577

 

附件1:学生端论文研究计划申请操作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