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湖南省教育厅2008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3/24   作者: 处务综合办   点击:

各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2008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立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教育厅湘教通〔2008〕44号《关于开展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请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教改项目申报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

2、限额推荐,我校凡取得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院,每个学院教改项目限报一项。

3、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和虽已完成但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二、申报时间安排:

1、2008年3月20日前,转发省学位办文件,通知、动员各学院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2、2008年3月21日—4月15日,各学院上报教改项目材料到研究生处。

3、2008年4月16日—4月20日,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按限额确定我校上报项目。

4、2008年4月25日前,研究生处将我校立项项目汇总报省学位办。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教改课题”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

2、研究生工作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学院如有多人申报,请各学院汇总初评,限推荐一项到研究生处。

3、学院推荐项目先交一份申报材料到研究生处参加学校评审,通过后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6份(5份交省教育厅,1份存研究生工作处)。

4、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上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请有关学院组织对2006年、2007年及在此以前立项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写出中期报告,已完成的项目写出结题报告(1式3份)交研究生工作处,以便研究生处将中期报告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省学位办。

希望各学院及时组织各学位点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莫               

联系电话:4618198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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