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3/26   作者: 处务综合办   点击: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0844

 

关于开展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

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实施“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我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将重点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创新能力方面的课题立项工作,请各学位授予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工作的探索与研究。

二、本次申报工作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各学位授予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认真研究选题范围,参与课题申报工作。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教改课题”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和虽已完成但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三、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具有全局性和重要影响的课题列入重点项目。鼓励各单位整合研究力量,联合进行重点项目的研究。

四、本次立项的项目采取课题组自由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各校申报限额见附件2。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并对省里立项的课题提供配套经费。

六、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尽快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于4月25日以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后,报送省学位办。

七、 其它事项 

1、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仍然按照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高字〔2001〕8号)要求进行。 

2、请有关单位组织对2006年、2007年立项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学校支持和经费配套情况及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写出中期报告(一式两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省学位办。

 

附件:1、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

报指南

2、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

报限额表

3、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

报汇总表 

 

 

 

                             OO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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