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 2012/11/09   作者: 培养科   点击:
    为进一步适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落实学校“十二五”相关规划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于2010年启动了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2012年10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通过了新版的培养方案。

    新版的培养方案按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三个类别设置,涵盖了我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相关二级学科点和5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共有44套学术型博士、71套学术型硕士、21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5万余字。内容包括总则、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要求、各学科培养方案细则(含学科简介、研究方向、必读书目、课程设置)三大部分。

    新版的培养方案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制订,坚持尊重共性与突出个性、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规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坚持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为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坚持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工作并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坚持课程学习、实践研究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水平提升;强调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新版的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基础课须按一级学科统一开设,减少了理论课时,规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集中在第一学期完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集中在第一学年完成。

    新版的培养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学术活动、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要求,规定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一级学报上发表2篇或在SCI源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必须在CSSCI源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在相关专业领域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强调实践训练。

    此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是在校内外广泛调研、学科点走访、学院座谈等基础上,基于2007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上进行的,经各学科点及有关专家多次讨论、修改、论证,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督查,学科组评议,研究生处统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形成的。新版的培养方案从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施。

    (研究生处 谢方平 曾雄旺 张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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