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答记者问

时间: 2018/11/20   作者:   点击:

2018年年初,研究生院启动了全面修(制)订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工作,经过了历时九个月的深入调研、论证和修改后,学校日前颁发了《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为了使广大师生对新的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有关新的政策更深入的了解,研究生院负责人就2018版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从国家层面来说,开展培养方案修订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国家近年来就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筹管理,农业硕士、工程硕士等领域出现重大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一级学科管理。

从学校层面来说,开展培养方案修订是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要求、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学校2018新增了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研究生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变化。

因此,积极借鉴兄弟高校定期修订培养方案的经验,对我校现行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是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新形势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现实需要。

 

2、请介绍一下《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和过程?

答: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是研究生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研究生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据。本次方案修订以国家关于一级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根本依据,以体现我校学科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突出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为基本要求,以“立德树人、以生为本、问题导向、高质量发展”为原则,以一流人才培养为标准,对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和学位授予标准进行梳理和完善,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等目标要素在每个环节中的有机融合,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方案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层层审核把关。一是各学科在起草初稿前开展校内外调研,充分借鉴兄弟院校好的做法;二是在修订过程中,学科和学院组织邀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三是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各学科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四是学校组织校外高水平专家对各学科提交的方案进行集中论证后,学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最后审定。 


图为学校组织校外高水平专家对各学科提交的方案分组进行论证

 

32018版培养方案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年限、课程设置、培养环节、毕业与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等方面。相比原培养方案,新版培养方案有如下主要变化:

一是强化一级学科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部按一级学科制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原来的44套减少到11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原来的67套减少到23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按照国家要求,制订和执行相同的培养方案,坚持同样的质量标准。

二是根据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按程序自主确定学制。非全日专业学位的基本学制全部为3年。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根据不同类别需求可自主设置。即:由原来学校统一规定的“2年”调整为“23年”。经学科论证,风景园林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6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基本学制调整为3年,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金融硕士、教育硕士5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基本学制调整为2年。

三是进一步优化了课程设置,课程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以一级学科为基础、根据构建学生合理知识结构的需要,加强课程统筹,梳理课程体系。在课程总学分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各课程模块学分结构,减少基础英语学时学分和专业必修课学分,增加了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学分,精简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趋于合理。在基础英语教学方面采用小班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更侧重于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培养。对入学前英语基础好的新生,试行免修免考制度。此外,博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程增加了以“服务三农”为主题的实践教学环节,将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修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校博士生专业课程由原来的340门减少到115,压缩65%。学术型硕士生课程由原来的726门减少到382门,压缩47%

四是优化培养环节设置,严格各培养环节考核要求。增加了文献阅读和中期考核学分,将原来的研究生班讨论课整合到学术活动中,并列为必修环节;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与中期考核合并开展,提升考核效果。明确博士生须参与一定的教学实践;品牌学科的博士生原则上要有1次以上的出国学习经历;优势学科的博士生原则上要有1次以上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的访学经历。

五是强化了学科必读书目和经典文献的阅读和考核要求。除指定的必读书目外,增加了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刊物的推荐阅读,并明确考核办法。

六是达到基本学制的毕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仅因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先获得毕业证书,待科研成果符合要求后再提出学位申请。

 

4、新的学位授予标准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条件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调整了各学科学位授予科研成果要求。对于博士生而言,在读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若为共同作者排第二,其论文影响因子须不低于6)、湖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一般要求SCI收录期刊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要求CSSCI收录期刊),或获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发明专利(导师排第一、本人排第二)或专著等,其中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的博士生至少要发表在影响因子为1.0及以上的SCI源刊论文若干篇;对于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的硕士生而言,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至少发表1篇或在科技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学位授予时,明确学术论文必须正式见刊,科研专著必须正式出版,授权专利或科研成果奖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是博士学位外语要求方面,取消博士学位授予与国家英语公共五级(PETS-5)成绩挂钩,但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水平相当于公共英语五级)。

三是仅因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而毕业者,可在毕业后两年内持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过期概不再受理。

 

5、新版培养方案为什么实行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相对分离机制?

答:为鼓励在读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解决部分学科发表论文周期较长,减少学生毕业压力,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对于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且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质量高,已达到相应学位层次的水平,仅因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先准予毕业,毕业后两年内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再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

 

6、新版培养方案修订为什么强调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答: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研究生培养中各要素、环节、过程的质量保障制度的建立、实施,使培养过程的各环节能具体落实。因此,新版培养方案要求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从招生管理、培养管理、学位管理以及制度建设与资源配套等全方位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和持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7、如何确保新版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有效实施?

 答: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各个学院和学科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质量导向,明确下一步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让全体导师和研究生深入了解有关政策,充分领会新版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有关精神。

二是根据新的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质量要求,抓紧修订和完善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三是会同校督导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加强对课程教学、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研究过程、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的监督与检查,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等多措并举的质量监管,确保各环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