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会

时间: 2024/04/30   作者:   点击:

4月30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会。

研究生院副院长欧立军围绕学位授予条件与程序、学位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与追究、实施与展望等几个方面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分享了个人学习体会。他指出,《学位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三级两类”学位体系制度,分类明确了学位授予条件及要求,强调了学位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推动了依法治学治教和学位法治建设。随后,欧立军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考。

学位办主任盛子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新变化进行了分析比较。

与会人员就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交流讨论,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相关规定,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于4月2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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