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 2019/03/11   作者:   点击:

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加分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请在2019年3月18日前提交至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2教405)。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则无须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38210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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