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考试定于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日进行,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须全部完成课程考核。为确保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Z000Z002自然辩证法、S000Z003基础外语)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具体安排参见《湖南农业大学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考试科目和考场安排,请以准考证为准。
2.研究生专业课考核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原则上本学期所有专业课均需在2023年7月2日前完成考核。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与任课教师及时对接,确定专业课程考核安排,并将课程考核安排于考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3.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和参与课程考核,公正、公平地评阅试卷。必修课程一般应进行考试,选修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决定考试或考查。公共必修课程采用考教分离的考核方式;专业必修课采取课堂综合表现、课程论文和课程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得以单纯的课程论文作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如以课程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其中平时成绩占比不得超过50%。研究生课程的考查应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实验操作、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成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应结合相关实验、实践进行考核。
(二)公共学位课考试组织
1.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监考老师由各学院选派。
2.监考老师须安排具有丰富监考经验和较强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监考老师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并布置考场,考前5分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逐一核对考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清点实考人数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与试卷一起交给考务人员。
3.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将手机关闭放入包内,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将包或手机集中存放在某处。将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备查,并按照安排隔位就坐。所有答案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4.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院级巡考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和辅导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试的巡考工作。
(三)评卷与成绩提交
1.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评阅答卷。阅卷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检查无误后提交,在线打印课程成绩单并签名,交研究生院(公共课)或相应学院(专业课)备案留存。
2.课程考核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复核后,方可办理。
3.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请各开课学院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并及时将课程考核相关材料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课程成绩登记表、考试试题、课程综合成绩组成部分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请需要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提前留意考试安排。
2.缓考申请提交时间:6月27日。如有因病或其他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考手续。
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课程名称(代码) |
考试人数 |
考试地点 |
1 |
第一场: 6月28日(周三) 上午9:30-11:30 |
自然辩证法(Z000Z002) |
1129 |
十教学楼南楼 |
2 |
第二场: 6月10日(周六) 下午15:00-17:00 |
基础外语(S000Z003) |
525 |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
2.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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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