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点、毕业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湘农研〔2006〕20号)、《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规定》(湘农研〔2006〕2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08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过程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年度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主体工作仍由各学院承担。请各学院主管领导和研究生教务秘书应按本通知精神做好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组织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年度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2008年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集中安排在
二、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
1、研究生应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湘农研〔2005〕35号)文件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在论文答辩前60天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初稿和研究内容原始记录,指导教师应对论文初稿和原始记录进行详细的审阅,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预审表》。
2、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向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另须提交提前答辩申请报告,学位点同意,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处审批。
(二)资格审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①在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自取得学籍后满两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②申请人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
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核心刊物或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具体要求根据入学时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而定)与其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省级以上部门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湖南农业大学为主要完成单位。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须以湖南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依据入学时《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培养方案》(2004年版)。
③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及各项培养环节的完成.
④学费缴纳情况。
⑤学位点组织论文审查小组,听取研究生论文报告及导师介绍后给出推荐意见,经主管院领导同意,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⑥各学院在
⑦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
(三)学位论文评阅
1.论文送审
分五种情况进行。
(1)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评议。
为切实提高学位论文的水平,保证学位授予的质量,研究生处今年将继续组织全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的随机抽样检查。在申请答辩的人员和人数汇总后,论文送审前按照一定的抽检比例确定抽检人数,由研究生处组织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抽检名单的随机抽取。
(2)本年度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双盲评阅。申请者必须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符合双盲评阅要求的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五份,硕士学位论文为一式三份)和评阅费用(博士学位论文260/元/份,硕士学位论文210/元/份)。
(3)未被抽检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中①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含2005级预科生)②单独考试生源硕士生③新上硕士点及新任导师的首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仍要求由学院组织双盲评审。论文作者须在答辩前40天向学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和评阅费用(210/元/份)。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确定。
(4)其它申请者的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由学院和学位点负责组织评阅,论文作者须在答辩前20天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一式三份,由学院将论文评阅意见书和论文一并送交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须是相关学科的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由指导教师与本学位点领衔人协商提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聘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不少于两名,其中校外的专家至少一名。
(5)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集中在下学期进行,与2007年下学期的非全日制学位论文评阅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基本相同,下学期初另行发文通知。
2.论文评阅结果处理
论文评阅的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三种。如果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同意进行论文答辩; 如果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则申请者应按要求修改其学位论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如果评阅意见中有一个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不同意论文答辩”,视同该论文评阅不通过,则此次申请无效,不得参加申请当次的论文答辩,推延至下一学期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且仍需进行论文双盲评阅。
(四)论文答辩安排
2008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者要求在
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包括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聘请和审核、答辩场地的准备、答辩材料的发放和收集等。研究生处和教学督导团的专家主要完成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各学院于5月15(下半年11月15日前)填写好《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二)报研究生处学位办,答辩安排若有异动,必须提前报告研究生处学位办,以便研究生处组织人员及时检查论文答辩情况。
(五)论文修改
学位论文在形式初审、双盲评阅、答辩后,论文作者须按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专家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同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并经导师审核,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六)论文答辩材料提交
1、毕业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后必须在
论文答辩材料的准备和提交份数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所需材料及份数清单》。论文答辩所需材料中需研究生本人填写的表格全部要求打印输出(注意:页面设置纸张大小为16K,输出的纸张为A4)。
2、学院汇总答辩和毕业材料后,6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中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硕士学位评定会议。学院填写相应类型的《2008年申请学位人员简况表》(附件三、四、五)报研究生处学位办汇总。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xwbyjsc@hunau.edu.cn 或xwbyjsc@hunau.net)。
3、学院整理和完成每位学位申请研究生的相关材料的意见签署盖章,同时提交《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1份)、学位论文(3份)、《学位信息填报表》(1份)于6月20前(下半年12月20日前)交研究生工作处存档备查。
4、6月中旬及12月中旬,研究生处学位办将汇总、整理学位评定会议材料,请各学院、学位点、毕业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学位评定的按期进行。
5、附件一至附件七、《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所需材料均能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操作如下:进入网站www.hunau.net/yjsc;点击“学位工作”;选择下载需要的文档。
(七)档案整理
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和业务档案材料的归档和邮寄由学院完成。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包括入学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表(仅博士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仅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鉴定表(仅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学位授予通知和成绩单各1份,装袋密封用机要邮寄给毕业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个人业务档案材料的归档、编目、装订和制卷按照校档案馆的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完成。
三、其它事项
1、入学时间不满三年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前进行论文答辩,未缴清学杂费的研究生一律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其他工作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执行。涉密学位论文必须注明密级,办理涉密审批手续。
3、毕业研究生填报《学位信息表》(请使用2008年新版)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身份证号(位数为15或18位)与出生日期应一致,录取类别,入学时间、学号、答辩时间、指导教师姓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等信息必须完整。若因毕业研究生本人填报信息错误,产生影响学历证书制作、电子注册、学位信息上报等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作由研究生处学位办完成,各学院负责收集和核对相关信息和发放。毕业研究生到学院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5、1月上旬、7月上旬,由各学院组织硕士学位授予仪式,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学校组织博士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6、
附件一、2008年
附件二、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
附件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附件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附件五、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附件六、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人数及要求
附件七、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图
附件八、200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人员安排表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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