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08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的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于6月12日前交研究生处招生办。
一、我校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领域(专业)、拟招生指标及报考条件
我校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有五种,分别为工程硕士、农业推广、兽医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各类别的拟招生领域或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招生指标见附件1。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在7月18日-21日。
2、考试。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采取两段制考试的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第二阶段,达到学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专业考试合为一门。第一阶段全国联考一般在10月25-26日进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GCT、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为一门考。政治理论由我校复试时组织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命题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与“GCT”考试统一组织,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三、招生目录编制的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招生目录是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编写招生目录是关系到各类别、各领域、各专业生源数量和质量的基础工作。各相关学院及学位点应高度重视招生目录的编制工作,学院主管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和审定工作。
2、加强对考试科目设置的科学论证。各相关学院及学位点要按照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的要求,召集本领域或本学科导师进行讨论和论证,合理设置考试科目。
3、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的设置可参照全日制硕士相应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为一门考试。
4、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同一领域考试科目必须统一。挂靠在某一领域下自设的招生方向,必须经学校论证批准后方可设定。
5、认真按时填报有关表格。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和兽医硕士三个类别填写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填写附件3。
6、认真编写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各门学科的目的、任务而编写的指导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具体规定每门学科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及其体系、结构。各招生领域或学科专业须根据考试科目科学合理地设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12日前与附件材料一起交研究生招生办。
四、招生宣传工作
1、各学院自行制定的招生简章必须交研究生处审定才能发布。
2、各学院应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发动生源。
3、做好考生资格审查,不得招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严格控制农业推广硕士和兽医硕士必须严格控制专科生报考比例,工程硕士严格控制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考生的比例。
4、各学院应根据社会需求,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资源承受能力和培养条件来招生。
研究生工作处
点击链接:下载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