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英语标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11/03/22   作者: 处办   点击:

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英语标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保证学校政策的连贯性,确保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目前形势的变化并结合我校英语教学实际,学校研究决定,调整有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英语标准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位授予  英语成绩  规定  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4月20

  对:吴立彬

关于调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英语标准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学校政策的连贯性,确保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目前形势的变化并结合我校英语教学实际,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英语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30位已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单独组织硕士学位英语考试。

2008年、2009年已毕业30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组织自命题学位英语考试(难度与CET-6级相当),成绩合格者(60分)补授硕士学位。学校于2010年、201111月各举行一次,2008年毕业生只能参加2010年的考试,如果本次考试仍不合格,则2008年毕业者再无硕士学位申请资格。2009年毕业者可参加2010年、2011年的两次考试,如果两次考试仍不合格,则再无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二、对2009级(含2009级)以前在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仍要求与CET-6级考试成绩挂钩,并实行末位淘汰制。

2009级及以前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英语要求仍按(湘农大[2006]28号)文件执行,不设学位申请CET-6级最低成绩。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有CET-6级考试成绩)全部纳入当年的末位淘汰。对未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允许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学校自命题的学位英语考试(难度与CET-6级相当),每年11月组织一次,有两次考试机会,两年内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且其它条件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士学位。两年内学位英语考试成绩仍未合格者,不再具有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三、从2010级起实行学位英语综合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CET-6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可免考,成绩以合格计。

2010级及以后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英语分类教学,研究生必须按分类标准参加相应类别的英语课程学习及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70分及以上)方可取得英语课程学习的学分,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则必须重修重考。研究生申请参加中期考核必须取得相应英语课程学习的学分。

学校每年6月组织学位英语综合考试,考试合格 (70分及以上) 且其它条件符合学位授予具体要求的研究生均可以申请硕士学位,CET-6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可免考,成绩以合格计。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