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总支部、党支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 2011/03/22   作者: 处办   点击:

各党支部: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通知》湘农发[2010]12号精神,研究生工作处党总支决定在521日至630日,开展20095月以来党总支、党支部年度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请各支部遵照执行。

一、成立评估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阿利

副组长:杨海君  贺建华  谢方平

  员:李阿利  杨海君  贺建华  谢方平        周喜新   彭湘奇

2、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海君

  员:彭湘奇  郑重谊   王美军  周喜新          周飞捷  李集勤          王静雅  万树明  欧阳罡  刘崇锦  向忠德      金红春   邓惠中  郭成志  肖博仁          蒋巧巧                       毕冰峰      彭小悦      张环宇    

二、评估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自评

对照《学生(含研究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中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并准备附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一年来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具体考核要求仍以《关于实施党支部“12345促建工程”的意见》(湘农发[2002]1号)中所列各项内容进行(见附件2和附件3);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湘农发〔200910号)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对象: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其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返回的,必须请假,但返校后要补办民主评议手续;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但不填表和进行组织鉴定。对毕业生党员中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要尽量联系,通知其回校参加评议活动。确实无法联系的党员,要向党总支报告,并填写各支部不能按时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名单(见附件8)。

2.评议内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从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履行义务、执行纪律、完成任务、加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和民主评议。

(三)党总支部自评

对照《党总支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并准备附件材料。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各项工作成效以及安全稳定、特色创新等其它相关工作开开展情况(具体见附件1);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湘农发〔200910号)情况。

三、工作步骤及考评结果认定

(一)对党支部工作考核

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审议通过本支部自评报告,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进行考核。党支部工作考核以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评估组评分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党总支和校级先进党支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党支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支部。

(二)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总支部的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分步进行。

1.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校党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工作评估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通知》等。

2.自我评价。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员各自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4)。

3.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和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个人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选推荐党总支部表彰及推荐到学校表彰的优秀党员候选人名单(各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5,推荐表见附件6,7。推荐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研究生只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组织鉴定。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党员进行组织鉴定(没有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作出的初步鉴定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党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由党支部书记正式签署鉴定意见后,报党总支部审定。

5.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按湘农发[2000]6号文件办理。

(三)党总支部工作评估

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对党支部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并对党总支自评报告进行审议,审定评选出本党总支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并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在党总支部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学校组织评估。学校评估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个别访谈、评分等方式进行。校评估组评分(满分为150分)达到135分(含135分)以上的党总支部,才有参评校级先进党总支部的资格。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党总支部;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总支部。对发生违纪违法重大案件和稳定、治安、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0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不能参评校级先进党总支部。

四、评优表彰

各支部按正式党员总数8 %的比例向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员,党总支按所辖支部总数10 %的比例评选优秀党支部。在此基础上,党总支按学校所分配的比例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和校级优秀党员。总支所评选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名单,经张榜公示后进行表彰。

五、工作日程安排

522日-24日:1)成立领导小组;(2)学习有关文件精神;(3)召开总支委员及支部书记会议,动员并布置工作,发放有关材料到各党支部。

525日-65日:1)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讨论并布置考核评议工作。(2)党支部自评并讨论通过支部自评报告。(3)组织完成党员民主评议。(4)推荐先进支部及优秀共产党员。

66-8日:各支部向党总支提交所有评估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自评报告、登记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材料等)。

69-14日:1)党总支部自评。(2)党总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615日-25日:党总支部上报相关材料并接受学校评估验收。

六、几点要求

1.本次党建评估是检验各支部工作、总结经验的好机会,希望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一定要认真对待,做好各项工作。

2.党支部推选优秀党员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优人选一定要按照组织原则在支部大会上通过。

3.各党支部要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并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4.各党支部需向党总支提供的材料包括:支部党员花名册、支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组织发展工作计划报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入党申请书情况登记表、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表、支部委员分工、党支部工作总结与计划(时间至20104月)、会议记录、会议统计(20095-20104月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委议事会的次数)、党费收缴登记表、支部党员获奖情况统计、获奖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支部自评报告(A4打印)、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所有材料于68日前交电子文档到彭老师处或发电子邮件到Pxq1223@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0522

 

 

附件1:党总支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

附件2:教工党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3:学生(含研究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4: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附件52010年各支部推荐优秀党员名额分配

附件6: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7:研究生处党总支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8:各支部不能按时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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