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总支部、党支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及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检查和评价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及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通〔2011〕4号),研究生处党总支决定开展党总支、党支部2010年5月以来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评选表彰先进活动和2011年上半年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及群众评议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阿利
副组长:贺建华 杨海君 谢方平
成 员:李阿利 贺建华 杨海君 谢方平 肖 静 周喜新 彭湘奇
2、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海君
成 员:彭湘奇 周喜新 郑重谊 王美军 舒佳斌 李凤阳
李 婷 李 林 彭 琼 刘虎虎 欧阳贝思 金 苏
刘 虎 苏 文 金红春 任芬芬 曹 琰 肖博仁
邓丽花 周 毅 龚 岳 邓平洋 吴 思 许 威
徐小江 陶 坚 左平利 黄天柱 周 玄 夏 花
杨 琛 江紫薇 余 学 杨 兰 宋 军 刘慧琳
敬 松 曾 蓉
秘 书:彭湘奇 郑重谊
二、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
1.基本要求
(1)评议与领导点评方式。本次党员民主评议与创先争优群众评议结合进行,民主生活会与领导点评结合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对象。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对外出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其按期返回参加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返回的,必须请假,各支部填写不能按时参加党员评议党员名单(见附件1)并上报党总支,同时返校后补办评议手续;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应参加评议活动,但不填表和进行组织鉴定。对毕业生党员中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要尽量联系,通知其回校参加评议活动。确实无法联系的党/,要向党总支报告。
2.具体步骤:
(1)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研究生处党总支《关于做好党总支部、党支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及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党员个人总结。党员个人总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党员对照党章认真回顾2010年5月以来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从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履行义务、执行纪律、完成任务、加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等方面),形成文字总结,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见附件2)。二是党员按照“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重点是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带头学习、履行义务、争创佳绩、服务师生员工、改进作风、学风等方面),形成文字总结,并填写《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见附件3)。三是个人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
(3)召开支部党员会议,个人汇报情况。教工党支部召开教工支部党员会议,教工党员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总结内容进行汇报。
研究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扩大会议(支部所属党员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0人),研究生党员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总结内容进行汇报。
(4)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支部结合党员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处级干部党员在教工支部只参与民主评议,其群众评议与党总支群众评议一并进行)。
所有参会人员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群众评议,填写《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见附件7)。
(5)评选党总支优秀党员和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根据评优指标向党总支推荐党总支部表彰及学校表彰的优秀党员候选人,校级优秀党员必须从党总支优秀党员中产生。(各支部推荐党总支和校级优秀党员指标分配见附件4,推荐表分别见附件5,附件6。推荐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研究生只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即附件6)。
(6)领导点评。支部书记重点围绕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争优秀的情况;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践行承诺的情况;紧密联系群众,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对党员进行点评。
(7)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党员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并向群众公开领导点评情况和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8)组织鉴定。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在《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上实事求是地对党员进行组织鉴定(没有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作出的初步鉴定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党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由党支部书记正式签署鉴定意见后,报党总支审定。
(9)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程序。一是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过调查核实,提出不合格党员名单;二是党支部指定专人找该党员谈话,指出主要问题,通报民主评议结果,听取本人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认;四是上报党总支和学校党委审批。党支部作出的初步鉴定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党员本人签字同意后,报党总支审定。
三、支部年度考核、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
1.支部自评和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支部根据《党支部评估考核评分表》(教工支部和研究生支部分别见附件8和附件9)总结一年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推荐优秀党员、自荐参评先进党支部等情况),准备自评报告及附件材料。对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践行公开承诺的情况,特别是党组织和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见附件10)。
2. 召开支部全体党员会议(研究生党支部必须邀请支部联系老师参加),党支部汇报情况。支部书记汇报一年来本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推荐优秀党员、自荐参评先进党支部等情况。
3.领导点评。各支部联系老师重点围绕支部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促进校园和谐,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实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对支部和支部书记进行领导点评。
4.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各党支部和支部书记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并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栏、校园新闻网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群众公开领导点评情况和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党支部所属党员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0人)对党支部进行群众评议,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附件11)。
6.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进行考核。党支部工作考核以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党总支和校级先进党支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党支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支部。
四、党总支部年度考核、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
1.党总支自评和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党总支根据《党总支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见附件12)总结一年来党总支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准备自评报告及附件材料。党总支及所属党员处级干部围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完成、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和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带头学习、履行义务、争创佳绩、服务师生员工、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分别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2. 联系校领导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不少于40人),党总支汇报情况。党总支书记汇报一年来党总支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等情况,党员处级干部汇报个人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党总支委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3.领导点评。分管校领导重点围绕党总支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促进校园和谐,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实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对党总支进行领导点评,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领导点评。
4.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党总支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并通过召开会议、校内媒体宣传和党务公开栏、校园网、行政办公系统等多种途径,向群众公开领导点评情况和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参会人员对党总支和党员处级干部进行群众评议。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6.党总支审定评选出党总支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并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在党总支部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学校组织评估。学校评估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逐项评分等方式进行。
五、评优表彰
各支部按正式党员总数6 %的比例向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员,党总支按所辖支部总数16 %的比例评选优秀党支部。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平时各支部向党总支推荐的“身边优秀共产党员”材料,党总支按学校所分配的比例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和校级优秀党员。总支所评选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名单,经张榜公示后进行表彰。
六、工作日程安排
5月5日-6日:(1)成立领导小组;(2)学习有关文件精神;(3倏苤奔爸Р渴榧腔嵋椋辈⒉贾霉ぷ鳎⒎庞泄夭牧系礁鞯持Р俊?/SPAN>
5月7日-11日:(1)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讨论并布置考核、评议和领导点评工作。(2)党支部自评并讨论通过支部自评报告。(3)组织完成党员评议、领导点评。(4)申报先进支部、推荐党总支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5月12日:各支部向党总支提交评估材料(文件电子版含各类附件及表格模板已挂至研究生处网站党务公开的各类文件栏目中)包括:支部党员花名册、支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组织发展工作计划报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入党申请书情况登记表、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表、支部委员分工、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时间至2011年4月)、会议记录、会议统计(2010年5月-2011年4月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委议事会的次数)、党费收缴登记表、支部党员获奖情况统计、获奖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支部自评报告(A4打印)、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参评先进党支部及推荐为党总支、校级优秀党员材料(附件5、附件6、支部推荐优秀党员的优秀事迹材料及相关附件),各党支部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支部书记接受领导点评的登记表、各党支部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汇总)、支部书记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所有材料于5月12日前发电子文档到彭湘奇老师邮箱(475923045@qq.com)或杨娇邮箱(1123794991@qq.com)。
5月13日:(1)党总支考核、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2)党总支评选、审定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名单。
5月16日-17日:党总支上报相关材料并接受学校评估验收。
七、几点要求
1.本次党建评估、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是检验各支部工作、总结经验的好机会,希望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一定要认真对待,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2.党支部推选优秀党员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优人选一定要按照组织原则在支部大会上通过。
3.各党支部要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并号召全体党员向优秀党员学习。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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