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4/10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以及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公开论证(简称“开题”)是研究生在完成主干课程学习、查阅相关文献后,进行的关于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研究方案的公开论证,是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的首要关键环节,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湘农大[2014]16号)《湖南农业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校研发[2021]2)和《《湖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湘农大发〔2022〕6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2及以前未开题研究生(含留学生)。

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3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末完成,直博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2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最迟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学科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学位论文开题至毕业答辩,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年,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年。

2.因故推迟开题报告者,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办理延期开题报告的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所在学位点领衔人签署意见,研究生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学院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作开题报告。

3.开题结果审核截止时间:春季为2023年6月30日,秋季为2023年12月31日。如学位论文题目有修改,由各一级学科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开题论证。

开题要求

1.研究生须在开题前广泛阅读本学科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撰写文献综述,完成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

2.博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学院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通过综合水平考试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未通过考试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进行分流淘汰,作留级处理或转为攻读硕士学位。

3.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还应含相关部门出具的查新报告或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的立项文件。

4.申请涉密的研究生开题前按涉密论文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工作流程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由相关学院学科或领域成立专家小组组织实施。学位论文开题专家小组由领衔人、相关专家、学位点助手组成,要求提前制定工作方案上报所在学院,并督促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请开题

2.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须填写《实践研究计划书》。

3.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开题前将研究生开题安排填入《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研究生开题信息(时间、地点、考核专家小组),审核开题申请并及时告知相关研究生准时参加开题论证报告会,通知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开展过程督查。

4.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选题,如因特殊原因选题需作较大调整,论文研究方向、题目和内容等有较大改动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研究生本人向学位点学院和研究生院提出重新开题书面申请,由学位点再次组织论文开题。通过后,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提交开题申请,并将纸质开题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5.开题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开题小组提交的研究生选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经签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开题结果审核。纸质研究生开题报告(需签字盖章)由研究生交学院存档。

6.研究生在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经导师教导后交学院备案。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与《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一起交研究生院备查。

7.对论证结果为“不通过”的选题报告,研究生须在2-3个月内重新开题,由研究生所在学院为其重新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列入下年度研究生开题范围或建议分流。

附件:各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安排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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