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学位点:
根椐《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2014〕19号)、《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湘农大通〔2015〕4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各学院、学位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出台专门的措施,广泛吸收校内、外优秀的推免生来我校就读。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要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我校2016年推免生接收条件及程序见附件1。
2、各学院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公平公正的做好复试与录取工作。我校2016年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见附件2。
3、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时效性强,根据2015年推免生的接收形势,各学院、学位点要第一时间启动接收程序,进行复试和录取,甚至在推荐阶段(9月25日前)就争取组织潜在生源进行复试。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
推免生接收工作是我校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学位点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尽最大努力增加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数量,加大选拔优秀生源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对接收了推免生的学院(学科),学校将按照实际接收的人数奖励2016年统考生招生指标数。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程序
2、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3、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的条件及程序
研究生院将拟接收推免生数量通过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科(领域)均留出30%名额接收推免生,且各学科(领域)间的名额可以互相调剂。我校各学术型招生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类型仅限金融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和兽医硕士五种类别接收推免生。
一、接收条件
(一)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按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第二章十四条之规定,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学校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拟招收人数。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三)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制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各学院和相关学科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经考生同意后,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四)学校报送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名单。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三)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接收为推免生者,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
(五)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附件2
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椐《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2014〕19号)、《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湘农大通〔2015〕4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对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 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经所在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性考核结果和定量考核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是否录取的依据。
二、复试的程序及办法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从9月25日开始,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原则上在10月10日前完成(实际工作日为9月28日-30日,10月8日-10日,共计6天)。推免生接收的最终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但各学院应争取在10月10日前完成接收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
1.学校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拟招收人数。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3.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组织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特别说明:今年我校推免生复试不需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并免收复试费,复试考生直接到相应学院报到复试。
4.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将拟接收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向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5.推免生申请的学科一般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由3-5名推免生申请学科的导师组成。
1、笔试主要是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参照申请专业2015年第三单元与第四单元招生考试科目执行,由各学院负责组考、命题、评卷。
2、面试的主要方式及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对考生口语的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听力测试主要是考察考生根据所听材料对具体信息的获取及有关事实的判断、推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5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的专家组织进行。
③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口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50分,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当场考核、当场评分。需如实记录考核情况,填写《湖南农业大学 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
3、以上笔试和面试试题、答卷和现场记录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4、为了提高推免生的接收效率,相关学院、学位点在做到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复试工作效率。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录取
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定性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定量考核主要对复试成绩进行测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50分)三个部分组成,18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请将本院拟录取名单于每一批复试后的第二天前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其他材料由学院保存。以上材料及所需表格可以上网下载,网址:http://yjsy.hunau.edu.cn/yjszs/。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表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 任
单 位 |
备注 |
8月27日-9月25日 |
上报推荐办法、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招生目录和推免生名单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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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10月10日 |
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考 |
推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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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9月30日;
10月1日-10月10日 |
学校分两个阶段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
研究生院 推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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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9月30日;
10月1日-10月10日 |
学院分批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交复试材料和拟录取名单,争取在9月30日前完成大部分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
研究生院
各相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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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0月10日 |
学校每天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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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前 |
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库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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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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