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10/26   作者:   点击:

 

校研发〔2020〕34 号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
    为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湘农大〔2015〕40 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 2020 年秋季学期各类研究生(含留学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依据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学期内须参加及超期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研究生课程学分、文献综述的撰写均达到中期考核要求;学位论文已开题;博士研究生还须完成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已缴清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费。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素质。包括平时政治思想表现、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的态度;遵守校纪校规情况;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状况;对时事政策和人文知识的了解;学风与考风状况;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在读期间奖惩情况等。
    2.课程学习与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包括实践研究计划)。课程学习包括已修学分、平均成绩和单科最低分;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成果或新增主持(参与)科研课题等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非全日制)还包括实践单位的落实、实践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业务素质与论文研究进展。包括专业英语、学科必读书目、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掌握情况,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考核程序
    1.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本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中期考核工作。各学位点按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各小组中期考核方案制订和具体实施。专家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2.资格确认。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上传《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初审,通过系统打印生成《中期考核资格审查汇总表》。研究生秘书统一将《中期考核资格审查汇总表》、学院中期考核工作方案、《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汇总表》(附件 1)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确认后反馈参加中期考核名单。
    3.现场考核。现场考核专家小组由一级学科(专业领域)的领衔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代表及其他正高(或副高)的同行专家共 5-7 人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应有 1-2 名来自生产一线的行业专家。专家小组组长及成员的产生,由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每位研究生现场考核时间应安排不少于 30 分钟,硕士研究生 PPT 汇报不少于 15 分钟,博士研究生 PPT 汇报不少于20 分钟(PPT 等材料应事先经导师审定)。硕士生每组每半天不超过 6 人,博士生每组每半天不超过 4 人。研究生导师须参加现场考核。
四、考核结果及分流
    考核专家小组按照参加考核研究生的总体评分进行排名,根据评分和专家现场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客观地提出考核分流意见。依据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的评优条件,完全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定为“优秀”:
    1.各方面表现突出,思想道德方面表现优良,身心健康;
    2.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考核总评分在85 分及以上且排名前 20%;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平均成绩在 85 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无补考和重修现象;博士生基础英语 85 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五级成绩达 50(3)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通过 CET-6 的硕士生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同等条件下,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授权专利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4.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考核优秀为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的必要条件之一。
    考核优秀和合格者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备查;考核为不合格者,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实施分流淘汰处理,停止攻读学位,无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若达到硕士研究生要求,可分流进入硕士阶段学习。
五、时间安排
    1.10 月下旬:各学院安排中期考核工作。
    2.10 月 30 日前: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中期考核申请。
    3.11 月 6 日前:各学位点制订中期考核实施方案,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同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中期考核资格审查汇总表》、学院中期考核工作方案和《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汇总表》(附件 1)。
    4.11 月 25 日前:学位点组织完成现场考核。学院召开专门会议对各考核专家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和总结,于11 月 30 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者相关材料、《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中期考核工作总结。
《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不再需要提交,由学院存档备查即可。
    5.12 月上旬:学校公布中期考核结果。
六、注意事项
    1.中期考核的内容要全面,涉及考核内容缺一不可,对研究生论文进展的考核不能停留在论文开题阶段,研究生必须汇报论文研究已取得的进展和成果。
    2.中期考核安排要保证充分的考核时间。
    3.中期考核应在本校完成(中波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采取线上汇报),研究生本人不得委托其他人进行中期考核现场汇报,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现场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或进行远程线上汇报。
  4.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前阶段工作的认真总结和对后阶段工作的规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汇总表
      2.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