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3/11   作者: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校研发〔20247 

 

 

关于做好2024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位点:

为做好2024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湖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湘农大发〔2022〕67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由相关学院负责,研究生院抽查。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由相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1.学位论文质量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生应在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向所在学位点和学院提出预答辩申请,各学位点负责实施。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办理正式答辩手续。硕士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学位点组织预审,预审通过者方可正式申请答辩。鼓励各学院、学科通过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等其他的形式为论文质量把关。

2.学分达到要求,培养环节已完成。

3.发表的学术论文符合学位授予要求。

4.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要求发表的论文必须符合学位授予要求且必须见刊,否则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二、学位论文评审

1.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评阅。因送审周期时间较长,请各学院按附件1时间要求统一提交,研究生院集中送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周期大约50天,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周期大约30天,请各学院把握好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开题阶段办理好涉密手续,并提供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论文送审及答辩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统筹安排,各学位点具体负责实施。学位点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答辩,不得流于形式,组织形式与要求见文件《湖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湘农大发〔2022〕67 号)。

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研究生导师确认修改结果。

各相关学院需对拟授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答辩结论与成绩复核再次确认,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以决议形式向学校提交审核结果,并附上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抓好论文研究过程监管、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审核与推荐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要求各学院及指导教师需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要求,秉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保证质量”原则,进一步强化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责任。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加大分流力度。学校将抽查研究生试验数据记录、督查答辩过程。

2.严把学术道德关。各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

3.严格落实学位论文惩戒制度。学校已建立国家、省、校三级学位论文抽检体系,坚持重点抽检和随机抽检相结合,切实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2〕25 号)要求对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和学位点,将严肃查处。

4.提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信息化水平。为推进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予工作规范化管理,各环节均需按时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完成。

 

附件:1.2024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日程安排表

2.各学院和毕业生答辩材料提交清单

2-1.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博士研究生用)

2-2.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硕士研究生用)

3.学院学术委员会建议授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37

 

 

 

 

 

 

 

 

 

附件1

2024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日程安排表

完成时间

项目

工作内容

完成人

322

预答辩

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预审,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资格审核环节

研究生、相关学院

324

个人答辩资格申请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将个人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录入系统符合条件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研究生

326日前

学院审查答辩资格

1、审核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学费缴纳情况。

2、审核申请人个人学籍信息、汇总名单。

3、审核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

4、导师、学位点领衔人、秘书、院领导在系统中审核。

相关学院

328日前

论文送审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由各学院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并将结果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相关学院、学位办

41日前

研究生院审核答辩资格

研究生院进行博士答辩资格复审及硕士答辩资格抽审,之后将关闭答辩资格审查申请系统。

学位办

42-415

学位论文集中送审

各学院负责学位论文上传至学位中心送审平台。学院应及时将送审结果及评阅意见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5月10日教育部送审平台关闭)

相关学院、学位办

64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研究生由各相关学院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后录入答辩结果。答辩过程由各学位点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院进行答辩督查。

相关学院、学位办

66日前

论文定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通过后,在学位审定前由对学位论文定稿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学位审定环节。

相关学院

68日前

学院完成学位审定

各相关学院对拟授学位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推荐上报拟授学位人员名单,并提交答辩总结、学位初审决议、学位初审会议记录至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618

学校学位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学位办

6月25日

离校手续办理及证书发放

研究生在离校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学位授予仪式后,完成离校手续办理的研究生可领取证书。

研究生、学位办

 


附件2-1:   

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博士研究生用)

工作        阶段

序号

材料名称

准备份数

资格审查及论文送审

1

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

审查表

2

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交学院审核签字,签字后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存学院存档。

2

发表学术论文和公共英语五级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2

交学院,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

3

湖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2

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预答辩结束后交学院存档。

答辩       准备

4

答辩委员会审核表

1

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交学院存档

5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交学院存档

答辩      阶段

6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

3

毕业生填写后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签署意见后返回学院存档。

7

毕业生登记表

2

毕业生填写,交所在学院,学院收齐后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统一签署意见后返回给学院。

8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填报表

1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系统中填写、提交

9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交学院存档

10

学位论文(含研究生和导师签字后的WORD电子文档

3

纸质档签字后交学院,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院学院和图书馆

11

图书馆论文提交(回执)

1

学院存档

12

电子离校通知单

1

需办理完离校手续,研究生院学位办作为发放证书的依据。

                                                                                                                                                                                                                                                                                       


附件2-2:

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硕士研究生用)

工作        阶段

序号

材料名称

准备

份数

备注

资格审查

1

提前答辩申请表

2

学院和研究生院各存一份

2

答辩资格审查表

1

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交学院审核签字,由学院存档。

3

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1

交学院,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

答辩准备

4

答辩委员会审核表

1

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交学院存档

5

学位论文送审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交学院存档

答辩阶段

6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

3

毕业生填写后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签署完意见后返回学院存档。

7

毕业生登记表

2

毕业生填写,交所在学院,学院收齐后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统一签署意见后返回给学院。

8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信息填报表

1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

9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交学院存档

10

学位论文(含研究生和导师签字后的WORD文档

2

纸质档签字后交学院,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院、学院和图书馆

11

图书馆论文提交(回执)

1

学院存档

12

电子离校通知单

1

需办理完离校手续,研究生院学位办作为发放证书的依据。

          


 

 

 

 

 

 

 

 

 

 

 

附件3

学院学术委员会建议授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学院(公章):                                               时间:

序号

学院

学生姓名

学号

授予学位类别

导师姓名

1

农学院

B20220001

农学博士学位

2

生科院

张某

SX20220001

理学硕士学位

李某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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