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体现师生主体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罗晓霞教授访谈

时间:2015/04/15 19:1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充分体现师生主体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罗晓霞教授访谈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2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 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您觉得这对于推进依法治校来说有何意义?

  罗晓霞: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他将尊法放在学法、守法和用法的前面,这是有其深刻含义的。在讲话中,他列举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现象:“有些领导干部自以为是,唯我独尊,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公然宣称‘在这个地方,我就是法’。”“有的牛气冲天、骄横霸道,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老子说了算’,把一个部门搞成家天下。”“有些领导干部整天喊法治、讲法治,但说起来漂亮、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他所列举的这些工作作风,在一些党政机关,包括在高校,可能也不同程度存在着。

  2014年,直接被中纪委点名通报的高校领导总数达27人。2015年伊始,中纪委监察部网站5天时间内连续公布了5所高校领导违纪问题。这些高校的领导干部,他们中大部分是教授、博导,甚至是院士,属于国家的高级人才,不能说他们不知法、不懂法,归根到底还是骨子里缺乏尊崇法治的意识。党政干部如果从内心不信仰法律、不尊崇法律,谈依法治国、依法治校那必然是做秀。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人们的法律意识和信仰需要长期培养,在法律信仰的形成中,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应带头在全校师生中树立尊崇法律的信仰。这是因为领导干部对普通群众具有很强的教化作用。《论语•颜渊》中记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一个单位领导层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已,群众看在眼里,自然上行下效,不令而行。

  高校是一个弘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地方,作为高校教师,只有自己尊崇法律、依法办事,才能培养出具有法治理念的学生服务于社会。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这是一种责任,这不仅是依法治校的要求,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记者: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依法治校,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您认为学校应如何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罗晓霞:《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第2版)201511日正式开始实施,在建章立制方面,我校应以《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为核心,认真梳理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列出清单,做好废、改、立工作。大学章程虽然不是国家法律,但在一个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它的作用就相当于宪法,其他任何规章制度都不得与大学章程相抵触。《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对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个学院及其院长、学院党委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接下来,相应部门、机构应结合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大学章程,对学校已经颁布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的清理。一是,对于一些颁布时间较早,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或者与大学章程相冲突,已经明显不适应学校发展形势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废止;二是,对于一些职责不清、权利不明,缺乏救济措施和责任条款的规章度,应根据法律和对照大学章程的要求视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权利的运行机制。做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学术机构的权力运行既要有权力清单,也要有责任清单,同时还要有权力行使的法定程序,真正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

  记者: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您认为民主在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的意义何在?

  罗晓霞:依法治校,民主决策至关重要。一方面,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能够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另一方面,民主决策的过程,也是宣传教育、交流沟通、克服阻力、形成共识的过程。这两个方面,都有利于决策的执行。

  校院两级机构在制定关系到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时,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我校实行党委会及校长办公会的决策形式,充分落实了校领导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校内重大制度和重要决策的出台,均通过不同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讨论、酝酿和准备期都比较长。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和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周密性,执行起来也比较顺畅。比如《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校院两级管理的规定》、《目标考核方案》、《湖南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这些重要的规章制度都是经过了反复酝酿,草案公布以后,多次组织各个单位讨论,公开征集意见,最后出台正式文本的。有的特别重要的规章如《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湖南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先试行一段时间以观后效,等进一步完善后,再颁布修订版,这种工作方法是非常实事求是和科学的,值得在学校基层组织中推广。

  按照中医理论,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制度实施后,如果教职工意见多、牢骚多、问题多,我们就应该审视我们的事前民主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如果在制度制订之前,缺乏畅通的民主沟通渠道,平时的诉求在事前没有得到重视、表达,问题滞积,自然会在事后表达出来。当然,有些教职工事后有意见也是正常的,老师们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校对于师生申诉权的行使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对于师生的校内申诉,学校专门发布了《教职工申诉规定》和《学生校内申诉处理规定》,专门设立了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师生的校内申诉。除了行使校内申诉权外,申诉人还可依法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申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申诉渠道应该说是畅通的。师生在维权时也应该树立法治意识,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权。

  记者:您刚才提到,民主对于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可以从哪几方面体现民主?

  罗晓霞: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要求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予以重点推进。“公生明,偏生暗”,制约权利运行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增加校院两级机构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利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校务公开制度化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内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人事公开、学生教育管理公开、项目资产公开。

此外,定期召开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这也是加强廉政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尊重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和参与决策权的重要方式。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或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开。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

                                        ( 摘自《湖南农业大学校报》2015年4月15日,作者:校报编辑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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