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和湖南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17年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导向,以优化结构,激发活力为重点,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整合资源,优先支持满足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学科申报,优先支持已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申报,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领域申报,优先支持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
二、申报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附件1)执行。对各类审核工作的具体范围和条件要求,均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2)执行。
三、优先推荐范围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我校优先推荐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5个学科申报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推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申报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推荐申报兽医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体育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和翻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四、工作进度安排
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发布本地区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湖南省学位办要求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接收工作;2017年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评审结果及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时间要求,我校申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2月,学校到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就2017年学位授权点增列审核等事宜与学院(学科)进行对接。3-4月,各学院、学科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提出拟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5月5日前,学校制定工作方案。
(2)部署工作。5月18日,学校召开申报工作部署会议。
(3)学科人员摸底。5月23日前,拟新增学位点完成校内学科人员摸底,属其他学科本次异动人员需附《湖南农业大学教师学科归属异动申请表》,5月31日前全校所有学位授权点完成学科人员摸底。
(4)形式初审。6月10日前,各拟申报学科提交对应的《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5)到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形式初审。
(5)申报论证。6月25日前,学院完成申报材料论证和定稿。相关学院(学科)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授权点《简况表》中的社会需求、行业需求、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论证。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专家组成员中须有行(企)业专家参加,并将专家论证记录及修订后的《简况表》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6)材料复核。7月1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完成材料复核。
(7)申报材料公示。7月10日前,学校将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在学校办公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进行处理。
(8)推荐申报。7月15日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拟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并进行推荐申报。
(9)省学位委员会公示申报材料。省学位委员会将高校的申请材料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和“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进行处理。
(10)通讯评议。组织省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通讯评议的重点是学位授权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11)会议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将通过通讯评议的学科组织省内专家组会议评审。
(12)省学位委员会审议。省学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审议表决,并将表决通过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五、工作经费
相关工作经费由学院、学科和学校共同筹措。学校为每个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提供5万元工作经费,每个申报一级学科硕士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提供3万元的工作经费,(其中申请兽医学一级博士点和兽医专业博士点共提供6万元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学科资源优化配置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学科办、人事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各相关学院、学科要成立学位点申报组织工作机构,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学院、学科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讨论,科学论证,充分挖掘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精炼,突出特色与水平。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提交的简况表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
3.各有关人员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4.各学院、学科要确定一名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本次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联络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请将联络人姓名、手机、QQ、电子邮箱等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附件6)。
联系人:王老师(62047) 肖老师(66246) 朱老师(67542)
办公电话:84638211
地 址:综合实验大楼12教407室
附件:1.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
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3.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6. 学位点授权审核各学科联络人统计表
湖南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